2006-12-23 00:46
purplefire
特稿﹕虐待動物罰款增至20萬及監禁三年
過百隻動物擠身450平方呎斗室,還傳出陣陣異味,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出,這明顯是對動物疏忽照顧,並反映有關的法例不足夠,法例只要求主人提供非常基本的照顧,只求有關「寵物」唔死得便算。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表示,昨日該會亦有派員到上址,發現有一隻鼠類動物死亡,雖然事主放置了糧水,但有個別動物居住的籠骯髒,單位亦傳出異味,單位內的動物明顯沒有得到適當的照顧,屋主有疏忽照顧所飼養動物之嫌,而事件亦反映現時香港保護動物法例並不足夠。
動物協會轟唔死得便算
她說:「根據現時的《防止殘酷虐待動物條例》,只提出好基本的要求,例如動物可以在籠內站立、提供糧水等,總之就『唔死得』,也沒有幾大空間才可以養多少動物的規定,但給予動物適當照顧,其實豈止於此,若果是狗,應該每天帶牠出外散步、跟其他動物如何相處等問題。」顏綺苓又指出,有巿民收留很多遭人遺棄的動物,但本身卻無力照顧,結果不僅主人、動物受苦,最後不是被人舉報,就是要尋求協助。
實施一年內再檢討成效
不過,有關虐待動物懲罰,自本月起已大幅提高。事緣自今年初接二連三發生手段兇殘的虐貓事件,引起愛護動物人士關注,懸紅緝拿「貓殺手」,最後「貓殺手」被拘捕及判刑,卻被愛護動物人士指判監三個月的刑罰太輕,繼而發起燭光集會、遊行等,要求提高虐畜判刑,今年12月在立法會終三讀通過《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草案》,將虐待動物的懲罰,由目前罰款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大幅增至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即分別增加39倍及5倍,並會在實施一年內再檢討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