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14 22:44
purplefire
何不及早撤回裁決?
[b][size=4][color=indigo]【明報專訊】立法會內的資訊及科技委員會通過促請廣管局撤回早前對港台《同志戀人》及《秋天的童話》的裁決。
這次難得有多個宗教團體一齊出來表態,指廣管局思想保守及過時,只有少數團體出席會議,發言支持裁決。
一般認為主流意見是反對裁決的,但有人說要科學一點,做民調才能得出客觀真實民意。
主流意見不必定是大多數人的意見,這點大家應該明白,所以民調出來的結果,未必就等同主流意見,因為隨時有可能得出大多數人無意見的結果。
社會有不少意見領袖,他們的見解,很多時會得到較多人認同,是主流意見。
當有理由有態度的聲音透過不同渠道發出來,又得到廣泛回應的話,那就可以看成主流意見,不必斟酌什麼民調。
筆者不是說民調結果大多數人會支持廣管局,只是想說有耳聽有眼看時,某些人不應再勞民傷財拖延時間,不如坦然接受現實吧!
不需做什麼民調的事實是廣告管局認為四句應刪掉的粗語,不只是時代令它們的粗俗感降低,有方言專家引經據典指出這些話的出處,不只不粗俗,有些還頗文雅。
廣管局在傳媒有這方面的報道後不認清事實,沒推翻裁決,也沒有再請專才來支持其論點,怎可能令人信服?
平機會認為《同志戀人》符合政府反性別歧視的公共政策,能教育觀眾如何平等看待同性戀者,也證明了廣管局在裁決中對這方面公共政策的理解,與別不同。
這次促請撤回裁定的議案雖沒約束力,作為負責任的官委組織,是否應該糾正錯誤,給公眾一個交代呢?
郭繾澂[/color][/siz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