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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0 01:49 purplefire
鏗鏘集司法覆核案押後宣判

[b][font=Times New Roman][size=5][color=teal]男子就廣管局對港台鏗鏘集節目訪問男同性戀者作出強烈勸諭提出司法覆核,雙方完成陳詞,法庭押後裁決。

該個在前年的節目講及同性戀者生活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等問題,被指偏袒同性戀者和不適合在合家歡時間播放,廣管局接到投訴後作出強烈勸諭。節目中的受訪同性戀者要求司法覆核,希望推翻裁決。

代表廣管局的大律師指出,根據港台與廣管局簽訂的備忘錄,港台跟其他公共廣播機構一樣受到監管。

申請人的代表律師說,由於港台不屬於廣播條例規定下的持牌人,因此廣管局不應處理有關投訴。

法官夏正民表示,該案的討論重點在於廣管局是否有權監管港台製作的節目。他押後作出判決。[/color][/size][/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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